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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 喜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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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

虽然这次聚会的都是音乐社的成员,但会乐器不代表会唱歌,粱旭儒连着点了两首林俊杰的歌,跑音跑到没人再敢给他递话筒了。

宋諆昧坐在角落里喝了几杯啤酒,他本来不想唱歌的,这种出风头的事情他不喜欢做。奈何粱旭儒一个劲儿地威逼利诱,他还是接过了话筒,点了一首很小众的民谣。

他的嗓音不算很特别,不过高音的部分很是清亮,用现在流行的话来形容就是少年感十足。一曲完毕,在座的十几个人都鼓起了掌,大家纷纷找机会坐到宋諆昧身边,想要和他套近乎。

这年头,不是颜控也不是声控的有几个呢。

这也是为什么宋諆昧不喜欢做这种引人注目的事情,因为他知道,只要做了,那他一定会成为人群的焦点。

一群大学生们闹到凌晨两点才散伙,大多数人酒量不错,还能自己下楼打车。宋諆昧唱完歌后,那些平时没说过几句话的人都来找他喝酒聊天,他又不好意思拒绝别人,一杯接一杯的,喝了不下六瓶啤酒。

粱旭儒也喝了不少,但他酒量还是比宋諆昧强点,自动担任起了照顾宋諆昧的责任。

“有人来接我……”宋諆昧的皮肤很白,喝过酒后稍微红润了些,看着倒是更有精神了。

粱旭儒扶着他下了电梯,边说知道了边从他口袋里拿出响个没完没了的手机,没多想就接了起来:“喂?你是宋諆昧的室友吗?我是他朋友,我们刚下电梯,你在哪边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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