练完毕,在早朝请旨出战,□□,康熙斟酌后,允。
说来也是天命,去岁年初,刚出了正月,郑经就死了。
他是郑成功之子,是个能力极为出众之人,就看他把台湾经营得有声有色就知道了,发展垦殖,兴修水利,开办教育,使当初荒凉的一处小岛变为了“野无旷土,而军有余粮”【1】的状态,迄今为止,也不过十多年。
但是私下里的生活,极其不检点就是了。
这人的长子,名叫郑克臧的,是他与其四弟的乳母所生,大概算得上是外室子,这样的关系,有那么点儿□□的意思了。
但他再厉害,老天似乎也不大眷顾他,人在壮年就没了。
施琅这次□□,不论其中有多少波折,但打胜仗那是必然的。
十年磨一剑,他又是明朝降将,自然会拼尽全力。
富察舜华夹了一块儿油汪汪的红烧肉,放入口中,极为软烂,完全咽下去后才道:“吃了几天的青菜白粥白饭白面条,总算是把那感觉压下去了。”
“对了,皇上最近,没在哪儿过夜吧?”
秋云又为她布了一筷子糖醋里脊,金黄的里脊肉上浇着琥珀色的汤汁,看着甚是诱人。
她笑道:“皇上最近忙着□□呢,可没空进后宫,而且皇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,先前不宠着一个万琉哈庶妃有些时日?最近几个月却把人冷落在一边儿了,三个月能想起一回就不错了,那样的容貌都能被皇上忘在脑后,受了冷待,这得是是什么样儿的天仙才入得了皇上的眼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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